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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2日,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就《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询意见。
征求意见稿明确,申请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,或者与具备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单位合作;已在本市开展过规模化载客、载货或特定场景作业等示范应用活动;具有完善的示范运营方案,有相对固定的运营区域及运营时段;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。
负责示范运营车辆安全运行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;经示范运营主体培训合格,熟悉示范运营方案,掌握车辆操作方法;具有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能力,可对示范运营车辆 进行监测及控制。
征求意见稿还提到,申请主体应为示范运营车辆购买保险,包含单车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险,或提供相应的事故赔偿保函;申请主体应为示范运营乘客购买保险,购买每车每座位不低于100万元的座位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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