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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9日报道,北京健康宝“疫苗”接种情况新增“不适宜接种”标识。
报道称,7月8日,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如果对疫苗成分过敏,或者有严重慢性疾病等问题,可以去二级以上医院开证明,孕妇可以携带B超单或医生诊断,然后拿着证明来疫苗接种点登记即可。
这位工作人员补充说:“但是‘不适宜接种’的标记是有时间期限的,通常只能暂缓接种几天至几个月,可以在暂缓时间快过期时再带着近期证明来申请。”
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(第一版)》信息,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:
①对疫苗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;
②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;
③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;
④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;
⑤妊娠期妇女。
该版《指南》同时提示,对于健康状况稳定,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,建议接种;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,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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