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,圆明园遗址公园官网发布声明称,因在个别网络平台发现有以“圆明园虚拟数字藏品”等名义进行产品宣传和推广,现郑重声明如下:
截至目前,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发“圆明园虚拟数字藏品”相关业务,任何平台上以“圆明园虚拟数字藏品”等名义销售、宣传、推广的产品及因产品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法律责任均与我单位无关。
如未来我单位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发行相关“圆明园数字藏品”的,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相关信息,敬请关注圆明园遗址公园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官方信息。
标签: 圆明园管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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