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>资讯 > 快看 > 正文

北京证监局对联想控股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

来源:财华社 时间:2022-04-14 09:25:46

据中国证监会网站,日前,北京证监局发布《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》。

北京证监局于2021年9月8日至9月18日对联想控股进行了现场检查,发现联想控股存在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;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;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;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,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等问题。

同时,北京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,2022年3月31日,联想控股在香港联交所发布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》公告,但是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披露。
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2021年)第四条、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2015年)第四条、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及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--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第八条的规定。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联想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标签: 北京证监局

  • 上一篇:
  • 下一篇:
  • 相关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