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居才能乐业。住有所居,承担着人民群众朴实的期待与梦想。
“十三五”时期,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推进,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更加完善。有得住、住得好,住有所居的梦想正在实现,幸福的生活已经开启。
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
2019年8月1日,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佟家沟村村民池宝屹拿到了新居的钥匙。池宝屹家附近的8个村1660户村民,告别脏乱差的棚户区搬进了新居。“棚改前,家里5口人住在3间破旧的老房子里,冬天冷、夏天蚊蝇多,如厕困难。”池宝屹说,但现在好了,搬入新房子后,生活质量大幅提高。
棚户区改造事关千千万万的群众。城市中,不能一边是高楼大厦,一边是脏乱差的棚户区。“十三五”时期,几千万居民像池宝屹一样,实现了“出棚进楼”。随着棚户区改造持续稳步推进,棚改区里书写着越来越多民生新事,温暖并呵护着更多群众的安居、优居梦想。
按照规划,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,重点围绕难啃的硬骨头集中攻坚,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、城中村和危房改造。从目前看,这项工作进展顺利。2016年至2019年底,全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2141万套,已超额完成“十三五”时期的2000万套棚改目标任务,逾4600万居民改善了住房条件。
“一个拥有14亿庞大人口规模的国家,又以超预期的高速行驶在城镇化、现代化的道路上,也没有相似的经验可以借鉴,取得了这样的住房保障成绩堪称世界奇迹。”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说。
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更完善
2019年8月8日,是龚益平老两口乔迁的好日子。
2018年10月,龚益平通过摇号分到了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的一套公租房,但房子距他做透析的医院有近两个小时的车程。在了解到龚益平的困难后,合肥市住房保障部门及时协调,先帮他保留下这套房子,并告知一旦有更近的公租房源腾退,随时给他调换。不久后,距离城市中心最近的一个公租房小区有了一套腾退房,龚益平老两口多年的安居梦终于实现。
“十三五”时期,住房保障的网越织越密,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,公租房、廉租房机制并轨运行,精准保障。
环卫工人、公交司机、外卖小哥、新就业大学生等“新市民”群体住进公租房,也同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得到保障;公租房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应保尽保,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,新就业无房职工、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;北京、上海等城市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建设,政府和居民共有产权,减轻居民购房压力。棚改房等安置住房,让原来居住在城镇危旧住房中的困难群众迎来了新生活。
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越来越明晰,住房租赁应同购买住房一道,在解决居住问题上发挥更大的作用。因为,生活在热点城市的年轻人,面对高房价尚无力承担,租房成为他们的重要选择。住房租赁市场乱象丛生,给许多租客带来不小的困扰,他们呼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。2016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。随后,各地积极行动,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住房租赁发展。2020年9月,《住房租赁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立法进程稳步推进,住房租赁逐步走向舞台中央。
“经过持续探索和不断投入,目前我国已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,同时在结合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,住房保障手段不断完善,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持的方式也在不断丰富。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所所长王微说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完善,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,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。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解释说,具体包括进一步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、大力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、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以及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等。
住房保障质量显著提升
住有所居,住得进更要住得好,要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上下功夫。
“十三五”时期,我国住房保障方式更加多元化,保障质量明显提升。
棚户区改造根据棚改安置居民意愿选择实物配租和货币配租;房屋质量逐步提升,保障房在技术、规划、设计、验收的标准上逐步提高,有的与商品房基本没有差距;保障房要分配给切实存在住房困难的群众才能体现公平;运用数字化手段,使保障房的分配过程更透明、更公平、更高效。
相比于建设,保障房的运营和后期管理更是“住得好”的有力保障。记者在多地采访时发现,很多保障房小区配套设施完善,周边商业设施丰富,有的配套建起了幼儿园、中小学校,还有的建设了养老服务设施。许多城市还引进社会资本,拓宽管理资金来源,为公租房、棚改安置小区提供精细化服务。
“保障性住房今后应在保基本的过程中,进一步实现质量改善、绿色环保、配套齐全,让百姓住得更加安心、舒适和体面。”王微认为,由于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周期长、回款慢、盈利空间小,为了增强保障可持续性,必须进一步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,完善政府支持政策。
老旧小区改造同样关乎城市居民幸福指数。于是,我国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。2020年7月份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提出,到“十四五”期末,结合各地实际,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。老旧小区改造按下“快进键”,这项惠及上亿群众的重大工程,必将给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居住条件。(亢 舒)
标签: 住房保障